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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經濟與社會部常務次長頌蓬表示,該部繼續向前推進國民互聯網計畫,即實施政府的提升國家通信基礎水準以成為國家經濟成長驅動力的方針,在全國各鄉村普及互聯網。總理也指示該部,要在2017年內公開透明和清楚地實施並完成工作。

對於國家審計局要求該部暫緩推進鄉村互聯網普及工作,指該部的工作,與此前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會負責實施的2012-2016年為社會管理而加強通信設施普及計畫有重複之處,該部明確表示這是兩部分工作,且沒有重複。在鄉村普及互聯網基礎設施的工作上,會與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進行良好溝通。

據報導,留意到國家審計局向數位經濟與社會部發函,要求暫緩實施和重新檢討鄉村互聯網普及計畫,因要維護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會的權益,避免發生訴訟官司。該函內容要點指出,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會自2012-2015年以每年3.75%的比例,向通信運營商許可證徵收管理費,共收款項346.07億銖,而按其負責實施的2012-2016年為社會管理而加強通信設施普及計畫,規定須在2016年內完成計畫。但由於國家維穩委員會下令將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會負責的計畫的完成期限推遲,導致其無法如期完成計畫,其有理由提出官司訴訟。


© 世界日報
http://www.udnbkk.com/article-1960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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